网站地图 RSS订阅
高级搜索 收藏本站
当前位置:主页>报考指南> 正文

2007年司法考试现场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

文章来源: 文章作者: 发布时间:2007-05-31 字体: [ ]

  根据司法部5月30日发布的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,报名人员报名时,应当提交以下材料:

  1.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表。

  为方便报名,提高效率,报名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、打印报名表,并按照填表说明和要求真实、准确地填写后,在报名时提交审验;不能提前下载和填写报名表的人员,可直接在报名点领取并填写报名表;已网上预报名的人员,可打印提交含有本人信息的报名表,可不另外提交报名表。

  2.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(居民身份证、军官证、士兵证)原件及复印件。

  3. 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。

 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院校学历的人员报名时,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。

  4. 本人近期同一底片1寸彩色免冠证件用照片3张。

  具备条件的地方,可以在报名时采用数码照相的方式摄取照片。

  5.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报名人员,须提交户籍证明复印件(打印版);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户籍代码应与户籍地一致。

  6. 报名人员报名时,应当交纳报名费。

  由于各地区生活水平不一致,报名费的数额各地区略有差别,一般为200~260元。

  上述报名材料真实、齐全,经审验符合报名条件的,由司法行政机关发给准考证。



上一篇: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条件   下一篇:司法部关于2007年司法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


↑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↓
用户名: 新注册) 密码: 匿名评论 [所有评论]
评论内容:(不能超过250字,需审核后才会公布,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。
§最新评论:
推荐文章
热点文章
·2007年司法考试成绩与资格
·司法考试报名条件
·司法考试简介
·历年司法考试报考人数及通
·报名材料
·司法考试内容
·试卷结构
·报名无效的情形
相关文章
·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条
·司法部关于2007年司法考试
·2006年司法考试报考指南
·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各地网
·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
·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考指
·2007年司法考试时间及考试
·2007年司法考试成绩与资格
关于站点 | 广告服务 | 联系我们 | 版权隐私 | 免责声明 | 合作伙伴 | 程序支持 | 网站地图 | 返回顶部
Power by Dedecms 技术支持织梦 在本站投放广告QQ:33071438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