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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新起点司法考试培训中心学员须知

文章来源: 文章作者: 发布时间:2006-05-06 字体: [ ]

北京新起点司法考试培训中心学员须知

     为保证您的权益,请认真阅读此须知,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,在您交款领取听课证后,该规定将视作您和新起点所达成的一致协议。

一、报名程序

1. 仔细阅读《招生简章》

2. 咨询、选班

3. 填写报名登记表

4. 交付报名费

5. 领取收据和听课证

6. 确定上课时间和地点

二、优惠办法

        按本校招生简章

三、教学管理

1.学员凭听课证听课,每次进入教室时,请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听课证,并进行签到。

2.学员应自觉遵守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和管理,如有疑问和困难,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,或拔打电话(010)58876330 58876331  81970342(分校学员可联系当地工作人员)。

3.进入教室后,不得大声喧哗,不得乱扔瓜皮纸屑,爱护公物,不得在课桌椅上图画刻写,违者罚款。

4.学员在上课时,不准录音,一经发现,予以没收录音设备。上课时请将您的手机、呼机调制振动或呼叫转移状态,不要随便讲话,不准在教室内随便走动。

5.上课期间学员因本人原因造成误课、缺课,本校不承担责任,均由学员自负。

6.  在线课堂补课要根据签到表,向班主任登记。

四、听课证的管理

1.听课证是进入教室听课的唯一凭证,如有遗失,请及时到报名处办理挂失手续,并补办听课证明。

2.学员应妥善保管听课证,如严重污损,无法辨认,该证即告失效。

3.听课证不得私自转让,不得一证供两人使用,如有发现,将追究责任。

4.听课证只在本期班内有效,过期失效。

五、退班、转班规定

1、退班学员须在试听本校一天课程后两天内提出并持收款凭证,听课证及本人身份证明到“北大资源大厦512室”办理手续(分校学员按分校当地管理制度处理),其它时间一律不予办理。

2、远程教育班学员一律不退班,在报班中予以优惠的学员一律不退班。

3、退班时,须交回已领取的资料,方可退回全部学费,并已领资料费。

4、换班时,须持听课证,收费凭证和本人有效证件,提前到报名点,经核实后换发新证。

5、退班、转班手续统一在“新起点办公室”办理,课堂及其它地方,一律不办理。

六、设备使用

学员不得随便动用教室内各种设备。

七、其它规定

上课时间、地点如有调整,我校将根据学员在报名表上填写的地址、电话通知学员,请学员在开课前三天内来电确定,以最后通知为准。

学员在学习过程中,须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,如有搅乱学校正常工作及教学秩序者,校方有权将其开除,并不予退费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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